5樓活動展場租借辦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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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地用途

會議舉行、短期展覽、成果發表、一般聚會、電影試映會、販售會、同人活動、創意市集、
小型演唱會、頒獎典禮、簽名會……等等。

 

場地租借價目參考:(含活動舞台)

A. 單日非營利性質租借:
於本館當日營業時間之非營利性質租借,適用下表:(租金以未稅計)

  週一至週五 週六、週日、國定假日

午間時段
(10:00-17:00)

晚間時段
(17:30-21:30)

全天
(10:00-21:30)

午間時段
(10:00-17:00)

晚間時段
(18:00-22:00)

全天
(10:00-22:00)

普通價

7000
(1000元/時)

4400
(1100元/時)

11000
(原價11400)

8400
(1200元/時)

5200
(1300元/時)

13200
(原價13600)

學生價

4900
(700元/時)

3200
(800元/時)

7500
(原價8100)

6300
(900元/時)

4000
(1000元/時)

9700
(原價10300)


備註:
  • 本表僅限場地(含活動舞台)出租之租金,若欲使用場地器材或其他服務,須另付費租用(請參考P.2「場地收費器材價目表」與P.3「其他服務價目表」)。
  • 租借時段包含佈置、撤場或彩排之使用,如欲額外加租(例如於預定租借日的前一天進行佈置或彩排、於預定租借日的隔天進行場地撤收),則租金按該時段之定價以時計費。
  • 逾時使用後未達30分鐘,按該時段之小時定價加收40%的逾時租金;而超過30分鐘未滿1小時者,按該時段之小時定價加收80%的逾時租金;超過1小時以上者,依該時段加收「普通價」之小時定價全額。
  • 以「學生價」租借場地,申請人須自備連本人在內至少5張以上的正本學生證,以供查驗。
  • 本表如有更動,以新價目為準,恕不另行通知。
B. 專案租借:
符合以下其中之一條件的申請單位,請洽詢業務部,申請專案租借:
  (1) 有營利性質提出之租借申請
  (2) 連續兩日以上期間提出之租借申請
  (3) 經常性或常態性提出之租借申請
  (4) 本館員工提出之租借申請

場地器材與收費價目參考:

  場地佔地約170坪,有大、小活動舞台(大活動舞台490*172*65㎝1塊、小活動舞台176*147*65㎝3塊)、電源插座環繞配置約16組﹝15A﹞、小型舞台燈、可動式輪台講桌、講台、投影機、DVD撥放器、音響設備、麥克風、摺疊式長型桌 、摺疊式靠背椅….等等。

 場地收費器材價目表:




器材名稱

規格說明

數量

租金

麥克風

無線

4

$200/支

麥克風短斜架

 

1

$50/場

播放設備機櫃

 

1

$1500/場

投影機

 

1

$3000/場





器材名稱

規格說明

數量

租金

摺疊式長桌

180*60*7 cm

42

$200/張

方形桌

90*90*76 cm

2

$150/張

靠背椅

 

40

$50/張

指示立牌

 

2

$50/支

伸縮圍欄

 

2

$50/組

旗竿、旗座

 

3

$30/組

可動式輪台講桌

 

1

$200/張

白板、白板筆、板擦

 

1

$200/場


其他服務:

 展場亦提供影印、傳真等服務(價位請參考下表),惟餐飲服務請逕行向本館3F的「萌點女僕餐廳」洽詢,(洽詢專線:02-2311-9488)

其他服務價目表:

服務項目

說明

參考價位

影印A4/A3

黑白影印

A4每張2元/A3每張4元

傳真

 

台北縣市每次25/外縣市每次35元

自帶外食清潔費

 

午間時段或晚間時段每場酌收2500元
全天時段酌收4000元


 租借申請相關事宜:
  1. 請先致電本館業務部洽詢租借申請手續。
  2. 符合專案租借條件的申請單位(請參考P.2「二、場地租借價目參考:(含活動舞台)」的項目B. 專案租借),無需填寫「5樓活動展演空間場地租借申請表(單日非營利性質租借)」,但請提出活動企劃案(內容須包含活動名稱、活動內容、活動時間、所需器材、活動人數、主辦單位相關資料等),親至本館5F業務部洽談辦理 。
  3. 確認租借意願後,請於預定租借日的兩週前,親至本館填寫「5樓活動展演空間場地租借申請表(單日非營利性質租借)」,或自行由網路下載http://www.moe2.com.tw/5F/5F-USER.doc,填妥後列印輸出傳真至(02) 2314-0940,辦理租借申請手續。
  4. 請於本館業務部接獲租借申請手續起七日內,繳交場租全額的30%作為訂金,方得以確認場地申請成立;如訂金未支付或逾期繳交,原租借申請手續視同無效,需重新辦理申請手續。租借當日請結清餘款。
  5. 如同時段有二個以上申請單位辦理租借時,由優先繳交訂金者使用。
  6. 申請單位如欲變更原申請內容﹝活動日期、地點、內容等﹞,必須於預定租借日的前三天提出變更申請,否則另加收場租全額的80%作為違約金。
  7. 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發生﹝如重大災害、地震、颱風..等等﹞,申請單位必須臨時取消租借,可事先與本館協商、另行安排使用檔期。
  8. 6.,非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發生而欲臨時取消租借,請於預定租借日的三日前致電或e-mail至本館業務部辦理退租手續,且退租後恕不退訂金。於規定時限後才辦理退租手續者,除沒收訂金外,另加收場租全額的80%作為違約金。
  9. 租借展場後本館提供「場地收費器材價目表」列出之全部設備使用,不在表列之其餘設備(如電腦、飲水機等)非經本館同意,不得擅自使用。
  10. 租借結束後,請申請單位配合業務部人員,進行設備點收作業與場地(含洗手間)清潔檢視。如有設備或場地環境毀損、髒污等情形,需照價賠償並負責恢復場地原狀及清理。
  11. 若需餐點服務,請直接洽詢本館3F的「萌點女僕餐廳」,洽詢專線:( 02 ) 2311-9488
  12. 若申請單位自帶外食入場,本館酌收清潔費(請參考P.3「其他服務價目表」)。
  13. 所有場租均為未稅價,如需開立發票,得額外加收場租全額的5% 。
  展場租借洽詢專線:(02) 2311-9788轉603  杜小姐
           (02) 2311-9788轉608  總機
  傳真:(02 )2314-0940


 展場規定:
  1. 承租單位若發生下列任何一情事者,本館有權立即停止或取消場地租借使用權,並不予退還訂金與場租,有關損失由承租單位自行負擔:
    (1) 本館全面禁菸、禁食檳榔(含樓梯間、洗手間等等所有室內區域),經查獲而屢勸不聽者。
    (2) 違背政府政策與法令;危害社會善良風俗者。
    (3) 活動內容與申請登記內容不符合者;活動內容損及本館建築、設備及人員安全者。
    (4) 未能維持現場秩序,影響公共安全、環境衛生及破壞公務者。
    (5) 活動內容產生之噪音過於吵雜,影響本館與鄰近商家之權益者。
  2. 請愛護場內設備器材,如有毀損需照價賠償;若自行攜帶設備器材,應先告知本館並取得同意。
  3. 未經同意,不得擅自以本館名義主辦、協辦、合辦活動;亦不得以本館名義舉辦摸彩、抽獎或營業販售商品、票p或做商品廣告宣傳、收受現款及募款。承租單位若於活動現場有商品販售或其他現金交易的行為,請先行向本館業務部提出專案租借的申請辦理,並以承租單位名義自行開立發票或收據,同時僅限於所承租的展場內進行。
  4. 承租單位如需佈置場地與懸掛標語、海報及宣傳品等(佈置範圍包括館內全部樓層等所有室內區域),請事先取得本館同意後,由承租單位自行負責相關人力與事宜,並切勿使用釘子或是會破壞牆壁漆面之黏劑;使用完畢亦請自行拆卸清理,如有張貼不當導致破壞場地環境者,須依毀損程度照價賠償。
  5. 活動結束後,承租者應負責恢復場地原狀及清理。
  6. 為公共安全起見,若需私接電源線、超量用電時,請先告知並取得本館同意。
  7. 請勿攜帶炸藥、易爆裂燃燒物、不名化學藥品、武器刀劍以及可能影響公共安全之物品等。
  8. 承租單位如需使用特殊設備(如鋼絲、乾冰等),請事先告知本館業務部承辦人員,未經許可不得使用。
  9. 本館內全面禁用金粉、碎彩紙等難以清理之物,通道、樓梯間、電梯口及其他公共區域不得堆放物品以致影響來館民眾權益。
  10.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發生﹝如重大災害、地震、颱風..等等﹞,以致本館得暫停對外開放,承租單位可於事後與本館協商,另行安排使用檔期。
  11. 承租單位若需餐飲,請直接洽詢本館3F的「萌點女僕餐廳」。自攜外食者本館酌收清潔費(請參考上述「其他服務價目表」)。
  12. 所有展覽﹝示﹞物品,設備及承租單位私人物品均請自行投保或自負保管責任,本館不成擔任和保管及賠償責任。
  13. 現場施工時應於地板上加舖保護物品,設置地點不得擋住出入通道、管道間、緊急照明、滅火設備、警報器、溫度感應器、監視器、逃生門、防排煙門、辦公室出入口及洗手間,並嚴禁現場製作,應採用組合材料,若有任何損壞應負全責並照價賠償。
  14. 施工廠商應自行投保意外險,任何燈光、視聽音響、特效及裝潢佈置等因素造成施工人員或第三人之傷害或財物損失者,概由施工廠商負責,本館不擔任何責任。
  15. 承租單位租用場地期間,如有任何人員傷亡,除因本館建築本體及設備所致者外,均由承租單位自行負責,本館不承擔任何醫療及賠償責任,因使用不當所致亦然。
  16. 承租單位經本館同意得自備人員器材於展場內從事錄音、錄影或攝影,但不得涉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。
  17. 承租單位從事錄音、錄影或攝影,不得影響本館5樓辦公室員工之辦公,並不可妨礙走道之暢通,否則本館有權制止。
  18. 承租單位於活動期間使用之宣傳物、佈置物、音效、影片、圖片、錄影、錄音及轉播行為,如有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,一切與本館無關,活動內所有言論均不代表本館立場。
  19. 承租單位於本館內所舉辦之活動,如有對外開放,須負起參與民眾之排隊進場與秩序管制之責。排隊進場之民眾如以樓梯步行,請倚靠樓梯間的牆壁採兩人並肩排隊佇立,以方便其他來館民眾上下樓梯通行。若排隊人潮過多,超過本館樓梯空間負荷量,請於館外的大型空地(如巷口中華路一段旁的寬闊行人走道)先行管制排隊人潮,再分批帶入本館進場,以免影響附近店家權益。
  20. 申請專案租借,請遵守下列事項:
    (1) 承租單位需自行印製及發行票p,並刊印「本館全面禁菸,請保持場地整潔」於票p上。
    (2) 凡售出之票p,本館不負退票之責,由承租單位自行處理。
    (3) 因活動取消或異動導致之相關票務或宣傳事宜,應由承租單位負起公告之責,並須妥善處
    理退票事宜;如因而引起之糾紛,由承租單位自行負起一切法律責任及出面公開道歉義務。
  21. 以上辦法規定如有更動,以新公佈之辦法為準,恕不另行通知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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